首例音乐著作权官司 香港华纳状告成都好乐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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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3: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记者昨日从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成都办事处获悉,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华纳唱片已抢先一步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状告成都好乐迪量贩KTV侵犯著作权———这是成都首例音乐著作权官司,将于本月开庭。 华纳唱片先告状
昨日下午4时,当记者到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成都办事处了解国际唱片协会委托其发放律师函一事时,意外得知华纳 唱片已抢先一步,状告成都好乐迪量贩KTV。 “这是成都第一家因音乐著作权被起诉的娱乐场所。”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成都办事处郑小姐告诉记者,此案将于3 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之后,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区的好乐迪量贩KTV,其值班经理接受了采访,“已经收到了法院 的传票,对方是香港华纳唱片公司,法院大概在3月底开庭。” 成都好乐迪称没侵权 在好乐迪,值班经理告诉记者,华纳此次状告的理由是好乐迪在卡拉OK中使用了华纳出品的郑秀文的两首歌曲。该 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卡拉OK和MTV中使用唱片公司的音乐,好乐迪每年都向文化部门交纳了费用,“每年5000元, 一个子儿都不少,文化局发给我们的证明还挂在大厅。”他认为,好乐迪使用的每一首歌曲都经过文化部门审批,并不存在侵 权问题。 律师函发向所有KTV 在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成都办事处,记者获悉了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国际唱片协会作为全球大型唱片公司的联盟, 已委托该事务所联同全国50家律师事务所,向全国12000家娱乐场所发出律师函。 “成都几百家娱乐场所都会收到律师函,几乎不会有‘漏网之鱼’。”办事处郑小姐表示,国际唱片协会状告的理由 仍然是音乐著作权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娱乐场所使用的MTV和卡拉OK作品绝大部分没有得到著作人的授权,而国家著 作权法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也就是唱片公司享有。“我们也已事 先‘摸底’,成都收到律师函的娱乐场所,基本上没有未侵犯著作权的。”天为律师事务所极有自信。 本报记者许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