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扔烟蒂 毁林近千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3:58 钱江晚报 | |||||||||
本报通讯员 鲁慧芳 本报记者 方云凤 2004-3-2 本报讯68岁的郑文林是一个老实巴交的淳安农民。可是,就是他随手扔掉的一颗烟蒂,却使近千亩山林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昨天,郑文林因涉嫌犯失火罪,被淳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郑文林是淳安县中洲镇郑月村村民。2004年2月13日午饭后,他与哥哥郑文祥等人到本村一名叫“山碣上”的山上去干农活。郑文祥递给郑文林一支香烟。郑文林休息时就将那支烟拿出来点上了,抽完后,他随手将烟蒂丢弃在未开垦的茶叶地里。不一会儿,未灭的烟蒂点着了他身后的枯草,郑文林赶紧用锄头去扑打,同时大叫“救火啊!”“着火了”。郑文祥等三人赶来扑火,无奈人少风大,火势迅速蔓延至周围山林…… 这场森林大火足足烧了一整个晚上,烧毁山林共计881亩,烧毁的林木蓄积为93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685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犯失火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郑文林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检察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消除失火隐患的惟一方法就是小心谨慎,等到火灾降临时就追悔莫及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