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帖子诬告民警的男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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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4:08 中国宁波网 | |||||||||
中国宁波网讯近日,一名涉嫌妨碍公务、醉后殴打民警,事后还在网通天地社区发“宁波恶警打人”帖子的犯罪嫌疑人俞云峰,被江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至此,这起所谓民警打人的事件尘埃落定。 去年9月10日凌晨5时,百丈派出所民警接到巡特警的电话,称彩虹南路路口处有一未带任何驾驶证件的男子酒后驾车肇事后,不服从交警处理,警车玻璃被踢碎,民警遭殴打,
此事经市、区二级有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取证,证明整个事件中“122”、“110”和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中都保持了高度克制的态度,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法办案。事实真相大白后,俞云峰及其家人在同一个网址上发了“关于9·10宁波警察打人事件,与事实不符表示道歉”的帖子,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激动,言论过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已为时晚矣。2月中旬,俞云峰因涉嫌妨碍公务、殴打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被江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宁波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