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换人“换”没了客户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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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3:09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1日讯(记者郭建军)4年前在银行交了开户押金,4年后销户时却拿不回押金。承诺不能兑现,银行的理由竟是“换了一批又一批的人”。 李女士1999年5月5日在太原市商业银行兴华街支行以她爱人张兴帅的名字开了一个账户,当时被银行告知:开户许可证需收工本费15元,押金20元,并承诺销户时可退押金,二者加起来共35元,在账户金额中扣除并出具了“空白凭证收费单(单位回单)”。几年来李
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人都换了几批了;当时收开户许可证费,现在不收了;其他人都没来要,就你一个人来要……实在不行,你找我们领导。随后几天李女士去了两次,工作人员称领导都不在,周一再联系。今天,打通电话后,一位女士告诉她,行长不在,那钱是肯定不能退的。 记者打电话到该银行核实此事,一位郭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人行规定收开户许可证费,而且所收费用都上缴了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后来又不收了,这钱我们不可能退。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会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但表示当时规定收许可证工本费20元,外加的15元钱他们就不清楚了。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