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来“女儿”乱许人 房屋中介经理获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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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6:3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张汉舟胡盛红实习生李琳 34岁的董国斌曾是汉阳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虽然他只有初中文化,但头脑特别灵活,点子很多。 去年8月,董接待了购房心切的丁先生,他想在郭茨口购买一套住房,而此前,正好有
在和丁先生做交易期间,董某也没有停歇,他以同样的诈骗手段将汉阳区桥东村一住房同时“卖”给了另两名购房者,骗得购房定金和购房款共61500元。 时间一晃就到了9月下旬,董该向三名市民“交房”了,当月26日,无房可交的他选择了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前日,汉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国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