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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女儿”乱许人 房屋中介经理获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6:3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张汉舟胡盛红实习生李琳

  34岁的董国斌曾是汉阳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虽然他只有初中文化,但头脑特别灵活,点子很多。

  去年8月,董接待了购房心切的丁先生,他想在郭茨口购买一套住房,而此前,正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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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董的公司登记要卖一套位于郭茨口的房屋,而且房型正好符合丁先生的要求。生意上门,董却动起了心思,他以有合适房屋出售为名,先骗得丁交纳定金5000元。其后,他向丁某出示了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丁不辨真假,信以为真,又付给董3万元购房款,并约定了交房日期。

  在和丁先生做交易期间,董某也没有停歇,他以同样的诈骗手段将汉阳区桥东村一住房同时“卖”给了另两名购房者,骗得购房定金和购房款共61500元。

  时间一晃就到了9月下旬,董该向三名市民“交房”了,当月26日,无房可交的他选择了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前日,汉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国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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