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收取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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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6:4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近百名学生抱着一线希望再次来到长沙市韶山北路文艺路口鑫天大厦13楼1302室,但是办公室铁门依然紧闭,公司并未像其告示上说的“于明日9时接待来访者”。 狭小的走廊里挤着前来参加培训的学生,紧闭的铁门让他们焦躁不安,此前曾在此上班的周、邓几人不得不耐心地向学生解释。涉外经济学院的学生李某带着一叠与该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和押金的收据,在人群中翘首盼望,期待负责人的出现。李说,她和7名同学都应
记者随后来到长沙市工商局注册大厅进行核实,该公司系2004年2月16日注册,其行业性质系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主要经营范围则为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健身器材等,并未注册有其负责人宣传的医疗器械一项。 对于公司收取学生服装押金一事,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说,按照《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招聘员工绝对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如果该公司的确存在欺诈行为,学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 记者 张 敏 实习生 黄 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