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与活人争地散坟与隐患共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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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8:22 大连日报 | |||||||||
殡葬改革依然任重道远本报讯(记者谷国强)为杜绝因上坟引发森林火灾,日前市政府决定林区禁建新坟,散坟限期迁出。在采访中记者感到,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更重要的还应该从殡葬改革入手,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殡葬观念。 日前,记者对我市部分地区的林区进行了调查,发现市内不少林地“野坟”有增加趋势。在中山区“炮台山”向东南方向望去,一面山坡上密密麻麻布满坟墓。走入墓群,记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坟场我市市内还有好多处。它们虽然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但近些年来却一直在扩大。记者从西岗区新起屯西南方向爬上山坡,向东南方向望去,这里的山坡下有上百盔坟墓参差其间。记者走进沙河口区“老麻子沟”,看到的是更多的坟墓。住在沟外的鞠先生告诉记者,每到清明节,他家门前便行人如织,比乡下赶庙会都热闹。今年的清明节,为了防止因上坟而引发山火,有好几个部门的20多位执法人员在这里看守。 市内是这种情况,农村地区又是什么样子呢?据庄河市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农民仍然固守着“入土为安”的观念。在农村,有人故去后虽然实行了火化,但骨灰盒仍然要埋到土里,并修建坟头。不仅如此,一些老家在农村的城里人也往往将故去亲人的骨灰送到老家入土,而山坡林地就成了魂归之地。记者来到普兰店市皮口镇石固村,在村路上行走时不断地看到有孤坟,一位叫蔡福源的当地农民告诉记者:“在农村就这么个规矩,死人就得入土。再说,不入土怎么办,总不能把个骨灰匣子放在家里供着吧?”他还告诉记者,过去农村也曾有家族墓地,合作化时都给平了。现在不知怎的老规矩又回来了。在农村,有的人家甚至将坟墓建在了承包田里。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已渐趋明显。在采访中,许多年轻农民也都对目前农村的殡葬方式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目前的殡葬方式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占用土地,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到处建坟,破坏了自然环境,三是上坟点香、送灯容易引发山林火灾。 通过采访,记者感到,要从根本上改变乱埋乱葬的问题,关键在于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近些年来不仅陵园越建越多、规模越建越大,而且散坟也不断增加。这与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的规定是相违背的。按照正常的人口死亡率6‰计算,如果每一位死亡者都要入土的话,我市每年将新增三五万盔坟墓,如果按每座坟墓占地2.5平方米计算,那么每年建墓占地将达到900万平方米,长此以往后果不堪想象。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殡葬新办法。如丹东市推行的树葬、南京市提倡的骨灰撒入江中、我市的海葬等。但重要的是要大力推广。只有改变了“入土为安”的观念,才能有效地遏制坟墓越修越多的势头。由此看来,殡葬改革依然任重道远,还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