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被绑电线杆上示众 法律专家称不可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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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11:19 海峡都市报 | |||||||||||
昨日上午9时许,平静的城北活鲜中心市场门口突然“抓小偷”声大作,记者随即看到一青年男子在城北活鲜中心市场门口朝华屏路方向跑去,并有三四名男子紧追在后,边追边喊“抓小偷”。就在前面的男子即将跑入华屏路时,路边的行人将该人去路堵住,前后夹击,将逃跑的人抓住。 周围居民告诉记者,该逃跑的男子为一偷车贼,趁车主进入城北活鲜中心市场内买菜时,撬开一辆女式自行车的车锁,结果被他们发觉了。当时放风的另一小偷已经逃脱。记者发现该男子的腰包内,净是些作案工具。 据了解,附近的居民不少有自行车被偷的经历,这名小偷的行踪也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随后,这名小偷被气愤的居民用绳子绑在城北活鲜中心市场门口的电线杆上,并将该小偷装满盗窃工具的腰包挂在脖子上示众,这一举动吸引了附近百余名市民看热闹。 “让大家都看看这个小偷,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应该曝曝光。这附近一带有很多人丢了车,以前也发现这个人多次在这里作案,只是一被察觉就立即跑掉了。”城北活鲜中心市场的卓师傅去年接连丢了6辆自行车,而且还因此与老婆吵架,对偷车贼可谓“深恶痛绝”,看到小偷后,他没有犹疑就冲了上去。 “即使报警,到派出所后逛一圈回来照样偷东西,只有这样示众,让大家都记住这个小偷,才能更好地防范。”居住在龙峰新村的林先生只是围观者,他认为对于这种“公害”示众并没有什么。 约10分钟后,被绑在电线杆上示众的小偷被闻讯赶到的警方解开绳索带走。 省律师协会业务研究部主任林柏冬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带有侮辱性质,有损小偷的人格。虽然由于示众时间不长,从后果看影响有限,但也不应提倡,他接触过一个案子,因为网吧老板揍了小偷两拳,不但自己被判缓刑,而且还赔偿了别人。小偷盗窃自行车,即使构不成盗窃罪,但这种盗窃行为同样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如治安拘留等。如果是屡犯,即使每次盗窃数额不大,也同样可以追究小偷的刑事责任。 赵杨 林海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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