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万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入学 小学一年级申请学位时间:3月20日至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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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07:2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邱妙芳)一年一度的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即将在3月20日开始。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我市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将比去年的实际招生数增长6.5%,达到约9.4万人,基本可以满足学位需要。 学位数量基本满足需要
据介绍,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将比去年的实际招生数增长6.5%,达到约9.4万人,基本可以满足学位需要。全市六个区的学位分布情况为,盐田区学位安排比较充足,其他各区仍有可能出现局部学位紧张的情况,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统筹予以调剂安排。 招生工作分申请学位、安排学位和入学注册三个步骤: ———申请学位:3月20日至2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前往住址所在地段的小学办理学位申请。4月20日至22日,因为特殊原因没能申请学位或申请资料不齐者补办或完备学位申请手续。 ——安排学位:4月23日至5月19日,各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审查学位申请资料,安排和调整学位,5月20日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学校学位和招生情况。 ———入学注册:6月20日、21日,新生持《200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回执》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我市小学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区教育局划定每一所学校的服务地段,小学一年级不举行招生考试,家长按照招生宣传的指引到住址所在地段的小学申请学位。但是,按照往年招生情况,一些学位比较紧张的地段可能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少数已经就近申请学位的儿童不能在原申报学校就读,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指导相邻近的学校做好学位调整工作,妥善解决,使他们能够相对就近入学。 学校招生地段以各区教育局划定为准,市教育局要求,今年各区教育局必须公布招生方案,各校将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和学位情况,公布热线电话和查询网址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让群众知情、放心。 申请学位备齐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中小学暂住户口学生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凡年满六周岁,即199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蓝印户口儿童以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均可申请入学:夫妇双方在深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妇双方及子女均有暂住证;在深有固定住所。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申请学位时,要一次备齐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查验,市教育局规定各校在接受学位申请时要一次性审核有关材料,如无特别需要,新生入学注册时不再重复查验材料: ———出生证明和户籍资料: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本市户籍户口、蓝印户口适龄儿童的户口薄(蓝印户口薄)、儿童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在同等情况下,独生子女优先入学)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暂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薄和深圳暂住证、儿童出生证、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 ———住房资料: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住房证明,包括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相关资料。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不得拒收适龄残疾儿童 为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市教育局采取了两种有效办法。第一,市教育局规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小学,有关学校不得拒收;第二,对于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薄、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直接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于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有关学校不能拒收。 作者:记者邱妙芳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