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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力抚养还是变相卖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09:56 哈尔滨日报

  昨天,小明明家突然提出了收养孩子者必须给抚养费5万元的条件,令所有有收养心思的人大跌眼镜。

  看过并同意收养小明明的家庭中,既有普通的军人家庭、双职工家庭、教师家庭,也有做生意的殷实人家,但无论条件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心愿,那就是一定要给小明明幸福。然而,昨天当一家在外地的收养者在众多收养者中率先到市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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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家详细询问了对方的情况并表示满意后却说,他们将小明明养这么大不容易,如今家里生活困难,因此他们希望对方能“补偿”6万元。经记者协商后,小明明家由“最少也不能低于5万元”改为可以商量。记者随后又将小明明家的“意思”透露给收养者,立即引起强烈愤慨。

  据市民政局有关部门介绍,以往已办理的收养手续中,送养人仅是象征性的拿几百元或上千元,从未有过像小明明家提出的如此高条件。

  对于小明明家向收养者索要高额抚养费的行为,律师温柏峰认为,这是变相卖孩子。小明明家将小明明推向社会,是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责任,而且如此向收养人索要高额抚养费也没有法律依据。本报记者田瑷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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