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规定 还款额不能超收入一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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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09:5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月收入两千元,房贷还款不应超过一千元。日前,银监会就“房贷还款”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要求,“每笔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按此计算,如果月收入为2000元,每月偿还的房贷加上物业费最多不能超过1000元;假设贷款人还有车贷等其他债务,则月总还款应不超1100元。 据银行业内人士解释,新规旨在避免市民因还贷能力不足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实习生 李洪霜 本报记者 张金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