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揪出一窝“硕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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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0:59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南昌3月3日电利用分管公司财务之便大肆敛财,原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邓润国近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84年至2002年期间,邓润国担任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主要负责编制公司月度资金的收支计划表,是左右公司资金安排、使用的
法院还认定,1997年5月,邓润国利用分管公司财审部的便利条件,借用其弟媳杨某的证件,以财审部关系户的名义套购内部职工股票3000股,然后卖出,从中获利1.8万元,构成贪污罪。此外,邓润国有87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邓润国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 今年2月2日,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姜和平因涉案总金额达860多万元,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检察机关透露,因姜和平案牵出的江西纸业集团内部及其他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