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赃车断送前程 福建政和一工商副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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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2:5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网福州3月3日电因购买赃车被警方通缉后,福建政和县人许春涛考上公务员,后当上政和县镇前工商分局副局长,正要提拔时,许获悉晋江警方要抓他,许遂投案。 2月27日,许因犯销赃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介绍,1994年11月13日,正在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临时工的许春涛,与该县公安局副局长张万惠(另案处理)一起开着警车来到晋江,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以人民币1万元的价格向吴某(已判刑)购买一辆本田摩托车。该车价值25000元,许购买该车后自己用,同时介绍张万惠等人购买3部摩托车,均为赃车。次年2月20日,许春涛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同年,晋江市公安局在全省对其发布通缉令。 1997年初,许春涛在政和县考上公务员,成为该县工商局干部。2003年6月2日,许被提拔为政和县镇前工商分局副局长,2003年下半年,许在民主考评时获得好评,该县工商局有意将其提拔为镇前分局局长。就在此时,获悉晋江警方一直在追捕他,许便于2003年12月17日到晋江投案。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因其投案后未向警方提供实情,不作自首处理,故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