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生病无钱 抵押政府大楼贷款治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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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5: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太原3月3日讯 山西省兴县东会乡政府的大楼抵押给东会乡信用合作社贷了款,而贷款的理由却是给上任乡党委书记看病。钱花了,人死了,而贷款却是一定要偿还的。于是,2000年乡政府39名干部的半年工资都“理所应当”地被信用社扣掉了。 在东会乡信用社简陋的办公室里,记者采访了当时办理这笔业务的信贷员张宝荣。他说:“那个事情出在2000年1月28日。当时的东会乡政府秘书曹文光找到信用社主任刘乃信
“书记就可以抵押乡政府的大楼来贷款?”记者问。“为什么不可以?人家‘书记’两个字就是信用!”张宝荣笑着说,“至于贷款的理由,刚开始的时候听说是乡里的经费紧张,后来,才知道是康玉印书记贷款看病。” 多次向上级机关反映未果之后,东会乡政府将信用社推上了被告席。2003年4月1日,兴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东会乡信用社退还东会乡政府74767元。 判决下达后不久,东会乡信用社即向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年9月17日,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认定一审事实的基础上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兴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7万元贷款由东会乡政府予以偿还。判令信用社返还乡政府2860元。“7万元贷款的半年利息为4767元,这2860元是法院认定信用社有过失而要承担的部分。”贾晋文如此解释判决。“其实,最苦的还是乡里39名干部”,贾晋文很悲凉地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