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泄密有违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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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5:09 武汉晚报 | |||||||||
昨日童先生情绪激动地问记者,医生泄露患者病情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 最近,童先生在青山区一家医院查出患有性病,他曾要求医生为他保密,没想到医生第二天就告知了其妻。童妻知道 后,又吵又闹,坚决要求离婚。 该医生辩称,患这种性病的人,如果过夫妻生活会给对方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
148律师点评: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谈道俊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对性病病人的病情等个人隐私有保密的义务 。在本案中,该医生并无向童先生之妻告知病情的义务,而他未经病人同意就泄露其病情,则侵犯了病人的个人隐私权。至于 童先生是否应该如实将病情告知其妻以及医生的“医德”问题,这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应将其与法律问题混为一谈。 其妻要实现“知情权”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本报记者夏燕琴实习生汤敏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