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市场内明火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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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11:1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履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哈尔滨”活动的决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现在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商品市场”活动。 据悉,此次创建“平安商品市场”的具体目标是:今起3年内各分局、县(市)局管辖的市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的要达到75%以上。市辖区内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介入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坚决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市场主办单位档案清查和监控,加强对重点专业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的监控,严禁市场内明火作业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