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照片“飞”了咋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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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12:2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眼下,数码相机越来越多走进平常百姓家,南京大街小巷数码冲印店的生意也红火起来。然而昨夜市民季女士打电话给本报新闻热线13505176110称,由于数码冲印店计算机出故障,使得她一组在梅花山拍的美照毁于一“脑”。 本月初,家住新街口附近的市民季女士到附近一家数码冲印店,冲洗刚和上海来的老乡一道去梅花山拍的数码相片,服务人员当场将存储卡内的影像文件复制到冲印店的电脑硬
记者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协与该市摄影行业协会曾共同制定相关规定,因冲印店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消费者底片损毁,冲印店赔偿原胶卷价格的3至5倍,而出国旅游、结婚等特殊情况拍的照片,赔偿幅度提高至原胶卷价格的5至10倍。但是,这个规定里并没提及“数码影像文件”这个“新生儿”。那么,对于数码影像文件丢失,损失如何赔偿呢?南京市鼓楼区消协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是个新生事物,消协至今只在年前接到过一例类似投诉,最后双方自行解决了。对于数码影像文件该如何定价,赔偿幅度应该多少,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都有待于新“游戏规则”出台。(报料人谭先生领取线索费50元)(范晓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