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分析少女更易受侵犯 性伤害心理援助开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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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19:18 北京晚报 | |||||||||
四嫌犯侵害女性被严惩,法官分析认为 少女更易受侵犯 本报讯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分子,被告人姚文胜、张登军、宋伍进、杨儒涛分别以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2至7年有期徒
在昨天下午集中宣判的犯罪分子中,被告人宋伍进所受的刑罚最重。宋伍进是本市朝阳区来广营“金路易食品公司”的职员,去年12月7日22时左右,他采用殴打及语言威胁的手段将一名19岁的女孩奸淫。宋伍进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在京打工的姚文胜于去年9月26日19时,在朝阳区高碑店乡花园闸村,用菜刀进行威胁,强行与何某发生了性关系,因此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集中宣判的四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都是17岁至20岁的年轻女性。据了解,近年来在受性侵害的女性中,未成年和处于青春期的女孩越来越多。据朝阳法院刑一厅审判员朱旭晖分析,从自身条件来说女性有其局限性和弱势,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女性应该加强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在受到侵害后不该因为“面子”、“勇气”等问题有顾虑,否则就是给了犯罪分子逃脱法网的可乘之机。 朱旭晖审判员还告诉记者,除性权利案件外,由于家庭婚姻或邻里矛盾纠纷导致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也比较多。性权利被侵害的案件一般是突发的,是当事人不可预知的;但是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有时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女性能克制“小心眼儿”和情绪比较容易波动的特点,更加宽容、大度一些,受侵害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女性遇到问题一定要理智地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李馨) 少女性伤害心理援助开通“急诊” 本报讯(通讯员铁铮) 今天我国第一个少女性伤害心理援助项目启动。专门为受到过性伤害的少女提供心理援助的热线——四月天心理援助热线也正式宣布开通。每个周三和周日晚上6时30分到9时,拨打010-62338556,将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员免费回答有关问题,给予心理援助。 这个项目是由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和心理咨询中心主办,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北京心理咨询热线、北京林业大学百坛学会等协办。项目将以多种形式对那些受到过性骚扰、性暴力、性侵害或者偶发事件引起性心理创伤者进行心理帮助。除开通热线外,还将以个别面谈、小组团体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心理教育等多种方式提供更多的心理援助。 项目的直接参加者均为女性心理咨询工作者。专家负责人北京林业大学朱建军博士称,一些女性受到性伤害后由于没有及时得到很好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导致了各种各样的心理障碍。少女受到的影响更加严重。由此产生对男性、对婚恋的不信任感和强烈恐惧,对未来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性心理异常,严重的甚至诱发犯罪等。这类心理创伤如能及时处理,将会使这种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据介绍,心理援助就是对心理伤害的“急诊”。和常规的心理咨询不同,它重在解决心理创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性伤害行为的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的机构,使得一些受伤少女得不到专业的帮助。 据称,除了受害者本人,受害者的家属、老师和其他关心受害者的人,也可通过热线咨询如何对待受害少女的方法和技巧,从而避免处置失当带来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