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夫殴妻长达一昼夜刑拘 法院宣判二人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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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01:59 辽沈晚报 | |||||||||
本报阜新消息 (驻阜新记者 蔡红鑫) 她是一位不幸的女人,结婚还不到两年,被丈夫打了多少次她已经记不清了,最长的一次,她的丈夫张华(化名)连续打了她近一天一夜。昨日,记者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院获悉,这起罕见的长达近两年的丈夫虐待妻子案件前日得以终结,法庭宣判二人离婚,张华赔偿妻子小丽(化名)精神抚慰金2000元。 小丽是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师,2002年4月26日与张华结婚,一年后他们喜得贵子。
看小丽多日不回家,2004年2月20日张华怒气冲冲地来到小丽的娘家,21日上午二人离开小丽的娘家,在公路上二人就边走边吵,吵了一会后,张华抓住小丽的头发就往路边的树上猛撞。为了摆脱丈夫的殴打,小丽见来了一辆出租车便拦住坐了进去,张华见状用力将她拖出车外,随后二人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张华怕小丽再跑,就把住车门。在车上张华仍然打骂妻子,并狠狠地说:“等到了家我再收拾你!”下了公共汽车,张华还是一路打骂小丽,当二人走到驻军某部大门口时,小丽趁张华没注意,猛地向院内跑去,边跑边大喊:“救命啊,救命!”并对站岗的军人说:“你们可别让他进来把我带走,带走就没好了。”在军人的保护下,小丽给姑姑打了电话,姑姑和姑父陪同她回到娘家。见到刚出门的女儿被打得伤痕累累,头发被成片地拽掉,被踢得尿血的惨状,小丽的父母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2004年2月22日,张华被公安机关刑拘。 已对张华不抱任何希望的小丽,决心摆脱张华,她两次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妇联申述自己的委屈,并向该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请求离婚的诉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