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已退还剩余学费 退费标准学校必须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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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02:07 北京娱乐信报 | |||||||||
车管所:退费标准学校必须公示 信报讯(记者张伟娜实习记者汤慧梅)3月2日,本报刊登了《中途换驾校要扣手续费》一文后,维特驾校的校长就细节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昨天下午,徐先生打来电话,已把剩下的学费退给了他,还可以把合格证转到其他驾校。
维特驾校的单校长说,自称是“校长”的李先生可能是教练场的手续员,他说的退学收30%手续费的事,单校长并不知道。徐先生学完了法培课,而且考试成绩合格。他的机动车学习驾驶证、计时培训预约卡和培训手册已发到了驾校,这些证件的费用是52元,再加上法培200元,所以徐先生转驾校应该交的费用就是252元,把这些费用从学费中扣除,就没有其他费用了。 单校长还给记者拿出了一份协议,上面对于退费标准和免费等项目写得很清楚。他说,虽然车管所规定学校要有协议,并要求把内容出示给学员,协议在车管所有备案,但由于具体条款的价格是学校自己定的,有些项目经常有些优惠,所以就不在学员报名时出示给他们。但如果有学员问,他们就会说的。 随后,记者在京顺车管所见到了维特驾校协议的备案,王所长说,学员报名时,学校必须把协议的内容公示学员,学员有权知道具体内容,公示形式学校可以自己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