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归西遗产过亿 私生子称遗嘱有假打4年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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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2:57 信息时报 | |||||||||
港商蔡某病逝留下在汕头的十多处楼盘,其私生子认为遗嘱有假打了4年官司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 通讯员苏硕元) 曾在汕头地产界叱咤风云的港商蔡某患重病于四年前撒手归西。这名有着上亿身家的富商死后却风云突起:围绕他一纸遗嘱的真假,港商年仅6岁的私生子与香港的原配展开了一场长达数年的财产继承诉讼,至今尚未了结。私生子小林(化名)因不满自已仅得20万元遗产份额,将港商原配黄某告上法庭,状告其侵吞
2000年12月1日,年仅53岁的港商蔡某患重病在广州去世,身后遗下了两家由其本人全资设立的大型房产开发公司,另有在汕头开发的十多处楼盘和写字楼以及香港多处房产,价值超亿元。 据蔡某在汕头包养的“二奶”陈某说,大约2000年9月于蔡某前往广州治病前夕,她和儿子小林见了蔡某最后一面,自此就断了音信。到了第二年六七月份,她才间接获知蔡某的死讯。2002年4月,因发现黄某有擅自处置遗产行为,6岁的非婚生子小林即由其母陈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另外三名财产继承人告上法庭。港商蔡某原配黄某列为第一被告,同父异母的两个姐姐分列第二、三被告。 三被告向法庭出示了蔡某生前委托律师代书立下的遗嘱。原来蔡某对身后财产处置早有安排,根据遗嘱约定,蔡某在香港的遗产全部归原配黄某所有;在汕头的全部财产由黄某分得50%,两个婚生女儿各分得25%;财产分割前保留给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小林人民币20万元,作为必要的遗产份额。 对于被告出示的该份遗嘱,原告法定代理人陈某认为是被告伪造的。陈某认为,蔡某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以他生前对小林的疼爱程度,绝不止给20万元。去年11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某生前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原告小林继承其父的遗产20万元。原告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