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一未成年犯罪团伙受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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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3:58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十五六岁的花季少女,不甘受寒窗苦,有书不愿意念,结伙干起了勒索钱财的勾当,结果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月中旬,长治市公安局故县分局先后两次接到报案,称有人向长钢子弟中学上学的小学生索要钱财,该局立即派出民警化装侦察,在校方的配合下,于3月1日将郭某、吴某抓获。二人对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郭某、吴某、李某、胡某4名嫌犯均为清一色16岁少女,虽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