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检察院一职工贩毒沦为阶下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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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3:58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身为检察院职工,竟然贩卖毒品供他人吸食。3月6日,目无法纪的山阴县检察院职工刘培斌,被怀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刘培斌于2002年9月间,在山阴县旧街广场先后卖给吸毒人员彭晋仁3小包“料面”(土制海洛因),获赃款150元。法院认为,刘培斌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对其做出上述判决。(池大杰张君清李桂平)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