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权力监督制约思想探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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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7:2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申小红 邓小平一贯强调,共产党要接受监督,党领导的人民政府要接受监督,认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保证党的重大决策的正确性,使得党和政府的负责人在作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处理问题会更加全面,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更加切合实际,更能体现人民的利益,即使发生了失误也比较容易纠正;加强对权
邓小平在高度重视自我约束机制的同时,重点强调了建立和完善权力外部约束机制,认为应着重从五个方面着手: 推进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从制度上确保党和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中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要通过制度约束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现象发生。 要有专门的机构依法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邓小平在谈到消除国家制度的弊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时,明确地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搞好监督非常重要,而专门的监督机构依法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尤为重要。法律制度为消除特权现象和违法乱纪问题提供了依据和前提,但是如果缺乏专门的机构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会流于形式。 以法规制约权力。要以法律规定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能权限、权力运行的规则和程序。法律的制约就是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和可操作的一系列规则、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凡是未经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的授意,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拥有并行使某项职权。国家机关的职权不仅来源于法律的授予,而且在行使职权时还必须依据此法定的规则和程序,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 以民主制约权力。邓小平始终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他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从三个方面设计了以民主制约权力的机制。第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二,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第三,建立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群众就有权依法进行举报、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 发挥舆论力量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舆论力量作为一种非常广泛的监督制约主体,是公民和社会组织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活动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愿望和看法,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制约的一种方式,对被监督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政治压力。因此,邓小平非常重视舆论监督,建国初期,邓小平在西南区工作时就说过,“报纸最有力量的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他看来,有时“党和政府听不到的,报纸能听到,它能摸到社会的脉搏”,对于揭露我们工作的缺点和错误大有益处。(作者单位:省委党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