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箱:贪官实施腐败的魔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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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7:2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谢石 最近披露的张国光、王怀忠等贪官腐败案,追踪其中作案的轨迹,无一不是在“暗箱操作”中完成的。暗箱已经成为某些买官卖官、非法审批、发包工程等权力密集型“项目”的权、钱“交易所”。
在中国古代,就有政治家提出:权力,国家之公器也,不可私相授受。可见,一个国家要成功地实施政权的长治久安,关键就是防止公权的“私有化”。但是,这仅仅是有远见政治家一厢的良好愿望。实际上,整个封建社会的每个王朝,都是在“公”权由小到大的滥用、流失、侵蚀的痼疾中带病蹒跚运行到尽头的。就是到了辛亥革命成功、定鼎南京之后,章太炎面对质变的“革命党”分赃“公权”的乌烟瘴气,还愤怒地说:讲什么龙盘虎踞,尽是些狗窃鼠偷! 结果,不幸而被章太炎言中:一直把“公权”当“私器”用的蒋介石,上行下效,不到二十年光景,就把自己的“民国”蛀得空空如也,最后仓皇逃往台湾。 由于历史的积淀和种种复杂的原因,“公权私用”依然难以根除。最有说服力的一个案例要算“远华走私大案”的主犯赖昌星。他大字不识几个,为什么就有那么大的能耐,在一定的时空、在一定的群落中,可以把党、政、警以及工商、税务、海关等要害部门的高官“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其根本原因,还是我们一些“公仆”的权力,没有完全彻底地置于“全天候”的监管之下。他们手中还有相当大的“权力寻租”活动空间,还可以随意“带权”到“暗箱”中去“作业”。 其实,对于权力的监督,我们已经制定了很多严明的纪律,但“药物”有时总难达到一定的“有效浓度”,就是“公开、透明”这一剂“治本”的良方还没有完全实施到位。这一点,赖昌星以他那独具的“毒眼”看到了。他说:我不怕共产党纪律严明,就是怕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没有爱好。 “食、色,性也”,的确是“人之大欲存焉”。只要你有“爱好”,赖昌星就能千方百计投其所“好”。于是,一批要“及时行乐”的、要“生前富贵”的,便都成了他的“钩上鱼”、“网中鸟”。许多案例证明,虚监、假监乃至失监,是造成腐败分子即使在严明的纪律面前,也依然可以暗箱操作的缘故。因此,要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置于一种高亮度的“探照灯”下面,使其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地全部“显露”出来,让人民有知情的权力,有监督的凭证,有批评的依据。 众所周知,立法的“假设前提”就是把监督的对象当作一个“违法者”来进行预定设置。因此,清除腐败者所有能够暗箱操作的“领地”,从源头上反腐,除了公开透明,让人民敢于监督、可以监督、能够监督之外,别无他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