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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伤自尊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8:54 沈阳晚报

  目前,沈阳市很多封闭小区门前都挂有“严禁出租车入内”醒目的标牌。“这是对出租车行业的一种歧视!”3月7日,开了十多年出租车的的哥杨勇向记者反映说。

  记者随意走访了一些住宅小区,发现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在西塔小区的门前立有“非小区人员、出租车禁止入内”的红色标牌。而在一高档住宅金苑华城的门前不仅有“出租车禁止入内”的标牌,同时门外的入园须知中还标明“出租车禁止入内,违反条款,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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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或实施处罚后责令其离开小区”。

  杨勇对记者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沈阳市的住宅小区在管理上也越来越严格。管理严格是件好事,可是很多住宅小区还有一些公司的门前都挂有“严禁出租车入内”的醒目标牌,这让出租车司机无法接受。

  杨勇说,“这些标牌为什么不写外来机动车不准入内,而偏偏只对出租车下禁令?这说明社会对出租车司机有一种歧视和轻视心理。出租车是城市里一个重要的服务行业,我们也对社会做出了很多贡献,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理解我们?这样的牌子真令人心寒。”

  针对“出租车禁止入内”的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方迪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出租车禁止入内”绝不是歧视,当时只是考虑到方便管理,小区内不宜进入车辆过多。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吴处长:沈阳市房产局与沈阳市公安局曾经联合下发过关于住宅小区车辆管理的规定,其中有明确规定除消防车、警车和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余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内的良好秩序,提高小区内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且这样要求还可以保护小区的公用设施。目前住宅小区内的环境都非常美丽,彩砖铺路,而如果不对进入车辆加以控制,公用设施将会遭到破坏。针对“出租车禁止入内”的提法问题,他认为不太合适,欠考虑。

  对此,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义表示,从道德规范和平等待人的人文角度来看,“出租车禁止入内”的提法不够准确,这样的确会伤害出租车司机的感情。如果小区出于安全和管理方面考虑,“出租车禁止入内”的标牌改为“禁止外来车辆入内”为宜。本报记者吴妍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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