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1月收入不够交罚款 学生打工妹怒讨说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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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5:27 天府早报 | |||||||||
两名在德克士新南门餐厅做钟点工的学生称每天活在罚款恐惧中,劳动部门认为2元/小时的钟点报酬不符合规定。 两名学生打工妹在一家店里干了一个月后,减去扣下来的罚款,一个月的月总收入居然倒补钱。昨(8)日下午,两名女学生来到劳动部门,讲述起自己的遭遇时,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 天天赔钱一月下来要倒补 20岁的张述贤是青龙场某中专校的学生。2月5日,她和同学张帮慧到德克士新南门餐厅当钟点工,交纳200元制服押金和签订《员工培训合同》后,才知道很多罚款制度让她们“没法正常上班”。“如果先炸熟的食品没有先卖掉,我们就要被罚款8元;如果顾客中途改变购买食品,已经做出来的食品照样要我们照原价赔钱。”张述贤说,“如果不小心被客人将食物碰倒,我们也要赔钱,就连给薯条撒调料的动作错了也要罚钱,整天都沉浸在罚款恐惧中!” 据张述贤称,她从进餐厅工作后,几乎天天都遭罚款,其中最多一天被罚过20多元。“我算了一下,我上月一共上132个小时班,所得的264元收入,除去各种罚款和赔付餐厅的损失,还要倒补钱,所以我决定干脆连工资不要,只要回服装押金就行了。”张述贤说,上周四,她们提出辞职但被拒绝。 三次调解无效餐厅合同不合理 上周四下午,她们找到武侯区劳动局监察大队和街道办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赶到后,餐厅老板同意退还押金,可她们按约定于7日下午找到餐厅时,对方却马上改口。昨日上午,武侯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来到餐厅,找到负责人再次调解,该店负责人仍然拒绝。 “首先,他们对员工的各种罚款和合同不合理,给2元/小时工资也只有规定标准的一半;其次,所说的在岗培训要收费也有问题,因为员工在培训的同时已经创造效益。”致民路街道办劳动保障所庄所长说,“我工作这么久,还第一次遇到调解3次都调解不下来的纠纷。” 公司说法:我们没有罚款规定 四川德克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一位叫陈建(音)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德克士新南门餐厅只是一家加盟店,在人事和内部管理制度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我们绝对没有制定罚款制度和有交培训费的规矩,如果员工在工作上有些失误,我们只口头批评。”陈姓负责人同时指出,对于德克士新南门店所招聘的钟点工,他们规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4元/小时计算,至于这家加盟店出现的这些情况,他们将向上级汇报后作出解决。 早报记者刘建国 摄影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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