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野驾校制造“马路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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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现在有很多“野鸡”驾校,不仅坑蒙拐骗乱收费,连考驾照时的体检也形同虚设,甚至还称可代考。 提醒驾校:别制造“马路杀手” 每年的3·15,“打假”都是一个热门词汇。今天我们说的这个“假”可不得了,因为
前一阵子有报道说,车祸事故中新手开车出事的比例高,这显然和那些造就不合格的新手的驾校脱不了关系。如果每一个新手都是合格的,那么出事故的几率肯定会比现在低得多。既然机动车驾驶证的考取是有法可依的,只要执法必严,便可以避免许多不幸。所以对于违规操作的驾校加强监督管理,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取缔。而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少数人利用职权谋取利益,要做到每一个考生都按正常合法的程序走。 奉劝考证者:找人代考害人害己 用钱来考驾驶证不妥当,因为他们不是真正通过考试的有资格的驾驶者。同样,也不排除有的人为了取得个人和金钱的利益,把考驾驶证变成了一种不道德的金钱上的交易,他们不是为了考驾驶证而真正地去参加考核,而是采取用变了味的金钱“买”来驾驶证。 按照规定体检是必需的,代考更是严禁的。同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必须无赤绿色盲,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为对数视力表至少应该在4.9以上。除了视力的限制之外,驾驶员还有身高、听力、运动能力以及疾病方面的具体规定。 因此,体检和考试对任何人都必不可少,用钱来代考驾驶证其实既害人又害己,决不能让假驾驶证这种东西在社会泛滥成灾,应该利用正当的渠道和通过考核制度去取得真正的驾驶证,只有这样,才能把各式各样的交通事故消弭于无形。 亲历者说: “野鸡驾校”损招多 “野鸡”驾校教练宰人损招举不胜举。一位曾在广州市某驾驶员咨询培训有限公司的一个报名点参加驾培的人士说,虽然该公司是一家正规的驾校,但驾驶点只是个挂靠的“个体户”。教练为揽生意花言巧语,教学当中却不予兑现,主要表现在: 一、没有专门的练桩场地。 二、训练时间没有保障。我才上车练了三次桩,就安排我考桩。练习路面也是如此,总共才练过三次路面,就要安排我考长途,我说根本不熟练,结果又招来一顿训:“谁等练熟了才考?!我带的学员中有的练两次就考过长途了,你看人家是怎么学的?考试本来就是靠蒙的,蒙过了就是运气!”自始至终,包括练桩和练路面,我总共练车8次,有一次练路面他还拉着大家去大型超市陪购。 三、巧立名目多收费。在培训过程中该驾驶点挖空心思地在学员身上搞创收。 四、不懂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恶劣。教练只是自己会开车,却根本不懂得如何正确地教开车。培训中他用得最多的教学术语是“笨”、“蠢得像头猪”,从来不教离合器等操作部件以及操作要领等基础知识,自始至终未教过各种仪表的认识,而我们出错不挨骂则是少有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