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专项检查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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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为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以外的其它虚假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广州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它扣税凭证的专项检查工作。广州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3月1-15日进行自查。 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的其它扣税凭证包括2003年1月1日-12月31日(税款所属期)内,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物运输业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
对自查发现多抵的进项税额,应与3月所属期正常的抵扣税款一并反映在2004年3月所属期的月度报表中,并合并计算缴纳3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税款,不需另行进行自查补税。(许静)(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