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肾成功却想轻生 只因术后须终身服药费用惊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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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5:2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一位尿毒症患者在换肾成功、术后状况良好的现在,竟无比悲观,有时竟产生出轻生的念头。原因只有一个:为换肾,他已经家徒四壁、负债累累,换肾后必须终身服药,且每月药费贵得惊人,这样的前景使他不堪设想。 近日,这名患者的父亲郭田才老人专程从宁乡县龙田镇来到本报,郭老说,像他儿子这种情况,恐怕不是个别的,希望这个群体能够受到社会的关注。郭田才也寄望于媒体,
当爸爸那天住院 郭建华,今年25岁。他于1995年开始在长沙市邮政局运输科做临时转运员,每天的工作是在长沙市内各邮政局搬运邮件。本是临时工的郭建华马不停蹄地在单位里一干就是8年。他十分敬业,后来被一个名叫蒋英的女孩相中。婚后,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郭建华深感知足。 2003年6月,蒋英正面临分娩。郭建华欢天喜地要做爸爸时,却在中南大学附二医院检查出患了慢性肾功能衰竭,也就是尿毒症晚期而住进了医院。 郭建华打工的单位为他捐献了5300元现金,但远远不够手术费。50多岁的郭田才四处筹钱为儿子做肾脏移植术,亲戚朋友的态度让老汉尝尽了个中滋味。当老汉颤巍巍地拿出那笔5万元的手术费时,已是老泪纵横。2003年10月1日,长沙市中南大学附二医院成功地为郭建华做了长达4小时左右的肾移植手术。 后面的“坎”比换肾还难 手术成功,全家人本应欢天喜地,可新的难题又接踵而至。做了器官移植手术的郭建华必须终身服用防止排异反应的药物。而药费每月高达2000元。郭建华虽说参加工作已有8年之久,可能因为是临时工的原因,单位没有按有关规定给他买社会医疗保险。本已债台高筑的郭家再一次陷入了无休止的困境中。 为了赚钱支付药费,妻子蒋英到东莞市的一个电子厂打工,孩子也带过去了。郭建华想提前结束休养,自食其力,他的主治医师、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彭龙开主任告诉记者,郭建华的愿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患者在器官移植之后3个月便可从事一般劳动。虽然说小伙子的身体已恢复得跟正常人没什么差异,可原单位长沙市邮政局运输科(现改为物流分局)因为他身体的原因无意再接收他。 说起现在的困境,郭田才老泪纵横:正月间,亲朋戚友来拜年,都不送物品而是送钱,想的是建华要钱吃药,你五十、他三十的。这个月捱过去了,下个月怎么办?借是没有办法了,动手术时已经借遍了。郭田才说,我六神无主了,还要提防儿子想不开,我已经从他枕头下摸出了一整瓶安眠药倒进了茅坑。 这是一个弱势群体 目前,我国约有150万尿毒症患者。晚期尿毒症患者必须做器官移植术才能得以生存。现在肾移植手术已趋于成熟,术后肾移植人存活时间最长已达26年左右;手术费用也有大幅度的下降。但肾移植术后的药物维持往往成为患者,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农民、城市的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经济困难的患者难以逾越的“坎”。彭主任说,像郭建华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个,这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 一位民政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对郭建华这样不幸的人,善良的人们会伸出援助之手,但援助只是杯水车薪,人们应该从体制上予以防患。他说的防患,一指外出打工时要记得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买好社会医疗保险;一指自己要未雨绸缪,经济上稍微宽裕就买好医疗保险;另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考虑在用工政策上予以倾斜,提供一些患者术后力所能及的岗位。而一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说,如果郭建华的自诉属实,那么即使他没有与原来的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在事实上已经构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必须为其买好社会医疗保险,如果没买就必须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医院认为术后不影响劳动,从道义上说,原来单位应该接受他继续工作。(易科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