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者被追摔断腿 律师称如属实保安应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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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8:14 齐鲁晚报 | |||||||||
本报3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张庆村)今天下午,来济南打工的首先生在千佛山公园摔断了腿,据他讲是由于逃票被发现,逃跑时公园保安却紧追不放,他从平台上跳下时摔断了右腿。 今天下午,记者在千佛山医院急诊科看到,受伤的首先生正在担架上接受治疗。他说,他在千佛山下一工地打工。今天没活,他跟一名工友从千佛山后的一处矮墙爬进了公园
接到报警后,历下110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两名保安称,他们一开始就出示了证件,要求首先生掏出兜里所有的东西,是为了检查游客是否带火种上山。晚上9时许,记者联系上了千佛山公园保卫科的胡科长,他说当时工作人员并没对首先生罚款,也没追他,腿是他自己逃跑时摔断的。 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的韩律师认为,如果首先生所言属实,那么他进公园不买票是不对的。公园可以要求逃票者补票,也可以将逃票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却无权随便罚款。如果保安不追,那么首先生可能就不会摔断腿,因此公园对首先生的摔伤负有直接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