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不得投饵灭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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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6:5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近日建邺区对全区投药员和社区主任进行专门培训,在本月15日前全区集中灭鼠投药,使用高效、安全的印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溴敌隆(大隆)抗凝血慢性灭鼠剂。该区还规定,餐饮食品等重点单位不得投放灭鼠毒饵,必须采用鼠夹等物理方法灭鼠。(吴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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