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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放水事先未通知 2万余尾鱼死亡责任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7:02 三秦都市报

  本报商洛讯记者冀晖水库除险加固放水事先未通知,造成承包商2万余尾白鲢鱼死亡或被水冲跑。此事已过去20多天,可丹凤县苗沟水库丹北灌区管理处仍未给承包商一个说法。家住丹凤县商镇村四组的村民叶阳科对此一筹莫展,不知所措。

  昨日上午,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村民叶阳科。在现场记者看到其亲戚家所有的房檐下、树枝上以及柴堆上到处挂满凉干的死鱼,就连楼房顶上也摆满凉晒着的死鱼,其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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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臭气扑鼻而来。据叶阳科介绍:1995年5月底,他与丹凤县水电局下属单位丹北灌区管理处签订合同,以每年600元钱将苗沟水库水面承包搞养鱼经营,承包期限10年,截至日期2004年12月31日。同时在丹凤县公证处监督下进行公证。2000年至2001年先后投放3万余尾鱼苗,其中花白鲢2.4万余尾,草鱼和鲤鱼各3000余尾。

  今年2月8日,丹北灌区管理处在事先未通知他的情况下,将水库水排泄。3日后,他接到电话通知赶快回到家。当他夫妇两人来到水库查看准备捞鱼时,看到水库的水位约有五六十厘米高,库内的鱼都浮出水面。只见群众争先恐后的用鱼网和竹竿捞鱼。他赶快组织亲邻进行打捞,最终只打捞出1万多尾鱼,一部分被村民捞去,一部分被泄洪时冲走。而打捞的1万多尾鱼在池塘中寄存的过程中又先后死去2000多尾。经过大概估算,如果这2万多尾鱼若是长到合同到期,损失在7万元左右。由于损失太大,他便找丹北灌区管理处讨说法,管理处只说1万元以下可以协商。事后曾多次找管理处协商,可至今未有结果。

  丹北灌区管理处负责人张华民向记者解释道:今年2月8日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县水电局放水修闸通知后,让属下找叶阳科时,叶阳科夫妇正好不在家,直到2月10日晚上才与叶取得联系。十多天后,叶阳科找到管理处说放水给他造成损失,要求赔偿。他将情况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领导,领导答复管理处是一级法人让自己处理。管理处认为叶阳科未交2003年600元的承包费,违约在先,但考虑到对方损失比较大,基于同情决定免去其两年的承包金,可叶阳科却不答应。这么大的损失管理处根本负担不起,最后只能根据责任划分后再说。那么,叶阳科的损失责任到底在谁﹖此事如何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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