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夫生子无据可查 被判有错独立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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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7:1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近日,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审结了一起离奇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在该案中,“借夫生子”的申诉人王新因为提供不出确实有效的证据,判决中被作为对离婚结果有过错一方而被判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1988年,王新经人介绍认识了陈立并结婚。美中不足的是陈立竟然患有不育症,小两口一直没有孩子。一天傍晚,陈立和王新商量说,想请自己一个朋友“帮帮忙”生个孩子。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