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手铐敲竹杠(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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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9:02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吴芳君)近日,余姚东南派出所对两名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违法嫌疑人姚某、鲁某,分别予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7日晚11时许,姚、鲁两人结伙来到东南街道巍星路一洗头房,自称是西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要对洗头房进行检查。一边叫洗头房小姐出示暂住证、身份证,一边大声嚷嚷:“没证件的跟我们到派出所去。”老板娘一看来检查了,忙过来打圆场,说好话。两人一阵窃喜,更加胆大妄为起来。姚某拎着一副手铐直闯内间,二话没说就将一名正在敲背的男士铐了起来:“现在风头这么紧张,还敢敲花背,跟我到派出所去。”在一旁坐着的老板娘弟弟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两人心头一慌,忙缓和语气道:“这次就此了事,要是下次还是这样,你们的店就不用再开了。”说完,两人灰溜溜地出了店。 事后鲁某不甘心,于8日凌晨再次独自来到该洗头房。老板娘不但免费提供敲背,还给了他一包中华香烟。没想到鲁某狮子大开口:“给我准备两条中华香烟,我明天来拿。”老板娘生疑了,拨打110报警。 经审查,姚、鲁两人已先后5次在余姚城区的五金城等地的洗头房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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