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公款40余万 一贪官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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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7:35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曙光通讯员樊斯坦实习生俞叶峰)省高院昨日披露:荆门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原主任唐水林,因贪污罪、挪用公款40余万,被荆门中院一审判刑12年。 审理查明,自1993年7月至2003年6月,唐水林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重报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29.3万余元(其中8.1万元未遂),并挪用公款13万元,用于进行营
荆门中院认为,唐水林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遂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