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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房产维权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8:57 哈尔滨日报

  房地产热起来,房地产维权也热起来。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意识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虽然维权之势如火如荼,可是需要维权的事情还是屡见不鲜,因为维权而造成的刑事纠纷、伤人流血,也时有发生,需要索赔的案件不但困扰着当事人,也困扰着执法机关,房产维权,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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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走出维权的困境呢?首先要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房地产权的保护成为当前房地产法制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房地产法制建设当务之急是完善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以物业管理为例,理论上,小区的公共区域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由于“公共区域为所有业主共同使用”这一前提并没有在法律上得以确立,引起纠纷在所难免。

  其次,建立诚信监督机制,有必要在政府部门指导下,通过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诚信监督机制。具体措施可以有建立行业协会诚信评级制度,以此代替当前行政部门的资质等级评审制度,在行业内推行服务规范标准,使行业自律有章可循。

  再次,要规范行政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这是房地产维权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房地产相关信息公开,既保护公民的知情权,也有利于行政管理部门对管理对象的监督,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是减少房地产纠纷的重要举措。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和业主隐私的情况下,应该将不动产的相关资料向社会公开,应该实现城市规划、商品房抵押及限制转移、商品房预售登记等情况的自由查询。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房地产维权的有效性。

  最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业主对自身的权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有更全面的了解,维权将能够做到有的放矢。但业主、购房人往往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对一个楼盘的所有情况进行调查。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解决。随着人们维权行动日趋理性化,通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解决房地产纠纷将成为房地产维权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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