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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未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9:33 解放日报

  本报讯(梁宗)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状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一案(详见本报2月4日报道),昨天由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厦华公司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销毁侵权物、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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