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车站领事馆将变禁讨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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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9:57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东庚单长英 今报讯沈城的重要场所将设禁讨区,不允许乞丐在这个区域内乞讨。昨天,记者从辽宁省民政部门了解到,在沈阳设立禁讨区的方案正在酝酿中。据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制定禁讨令的初衷是,不能把乞讨者的权利建立在损害市民利益的基础上。
50米内聚集着五六名乞丐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太原街口。在几个公交车站附近,年龄不等的乞丐或席地而坐,或紧追不舍,正顶风向过往行人乞讨钱物。中兴大厦对面的人行道上,短短的50米就聚集着五六名乞丐。该商场的工作人员张女士说:“每天都让这些人讨得烦死了,他们经常会拉着你不放。很多乞丐还是小偷,经常有人在这一带被偷走钱包、手机。”沈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甄海军介绍,不少流浪乞讨者不愿意接受救助,宁愿浪迹街头以乞讨为生,其中有不少好逸恶劳的“职业乞丐”。沈阳市街头常年流浪或乞讨人员中至少有200张以上的面孔是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早已熟悉的。 沈阳拟划定禁讨区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救济处处长崔利生说,辽宁省民政部门已经建议国家和辽宁省政府有关立法机构,规定职业乞讨为非法,用法律手段制约这种恶意乞讨、强讨强要、操纵未成年人乞讨等不文明现象。今年辽宁省要加大对新的救助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揭露职业乞丐的乞讨内幕,让他们失去“生存空间”。 民政部门正在拟定在沈阳划定禁讨区,禁止在城市繁华路段、外国领事馆、火车站、汽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乞讨,引导以流浪乞讨为生的这部分人群主动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和行政执法、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打击职业乞讨问题。 设立禁讨区的正反之辩 “有时候看到街上衣衫褴褛的乞丐,难免让人心里堵得慌。”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虽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乞讨,但一些讨要者确实有碍市容,有的甚至成了气候,他们成帮结伙,每天讨要的钱物很是丰厚。个别乞讨者利用他人的同情心,骗人钱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这是一种社会丑陋现象,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管一管。 而著名时评作家子曰却认为,设立禁讨区侵犯了乞丐的宪法权利,他指出: 一、乞丐作为以生存为第一诉求的人群,指望他们全部以高尚和优雅的方式来乞讨,无疑是一种苛求。二、任何一个职业都会有违法现象,对违法的乞讨人员无疑要严查,但是强讨强要者和指使乞讨者毕竟只是少数,即使要禁止也不应连同其他乞讨人员一起禁止。三、城市形象固然需要维护,但是非要通过剥夺一个群体的生存方式和权利来维护吗?形象再如何重要,也不应取消和限制宪法赋予行乞者的基本权利,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