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折成工艺船叫卖 沿街兜售者说自知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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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4:4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绝迹一时的人民币“工艺品”再次当街叫卖,叫卖者居然“晓得这样做是违法的”,称“等懂得欣赏的好心人给个手工钱”。 南坪西路的工商银行门口昨天下午围了不少人,一对年轻夫妇正在和一壮年男子讨价还价。该男子手里拿着用一分钱纸币做成的一艘工艺船,称做这艘船花了他一周多的时间,用去了近五十块的一分纸币,喊价150元,“诚心要,价格好商量”。
一小伙子说把人民币做成工艺品出售的行为是违法的,该男子说,“我晓得是违法的,但我现在不是‘卖’,我在等欣赏我手艺的人给我个手工钱”,并称自己只是折叠了人民币,并没有损坏。记者看到,船头锚的铰链正是用剪裁过的分币做成的。该男子见围观者纷纷指责他的行为,悻悻而去。(覃宇铮)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持有变造的人民币。”该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