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炸残10岁男童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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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3:56 江南都市报 | |||||||||
经萍乡上栗县消协调解,伤者获5.6万元赔偿金 本报萍乡讯黎娜、记者陈建新报道:萍乡上栗县鸡冠山乡农民易某的10岁儿子亮亮在吃饭时被啤酒瓶炸伤右眼。日前,经上栗县消协调解,易某获得了由厂方支付的5.6万元赔偿金。
据易某介绍,去年7月18日上午,因农事繁忙,他请人购买了两件产于浙江某厂的啤酒,准备招待为自家帮忙干活的客人。谁料,当全家人正吃得开心时,放在桌上的一瓶啤酒突然炸裂。碎片炸伤了亮亮的右眼,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 事发后,上栗县消协接到举报立即赶赴现场,并分别与经销商、厂家取得联系,但一直未达成共识。近日,经多次商议,啤酒厂家同意一次性向受损方支付伤害赔偿金5.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