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签劳动合同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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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3:13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见习记者刘畅)农民工讨薪难,没有劳动合同是维权不得不“卡壳”的一大重要原因。今后,这一局面将得到改善,不签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或是签了合同不交给劳动者本人的企业,将受到严惩,这是昨天记者在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总工会、大连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召开的贯彻《大连市劳动合同规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从3月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大连市将针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
此次检查的内容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留用的职工是否续签了劳动合同手续;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外派劳务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将采取自查、普查和抽样检查结合的方式。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时责令限期改正;对在限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家荪说,在贯彻《大连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要特别加强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民营企业、改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诚信评价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