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默许无证开采石料 合川市国土部门紧急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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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4:0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虽无合法证照,但有镇领导“牵线搭桥”,合川市一采石场自去年12月以来,照常进行石料开采。昨日,合川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姜小玲指出,没有证照或证照不齐都属非法采矿,必须停止,镇政府无权批准采矿。 昨日,合川草街镇大庙村1社村民沈光玉告诉记者,去年12月23日,自家承包地意外响起鞭炮声。跑去一看,原是一个叫田伟的老板要在这里采石。这承包地上的采石场是她家多
田伟透露,他是经镇党委副书记邓仁安牵线以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过来的,去年花了50多万从原承包人手中买下这个采石场,开工是经镇领导同意的,各项手续正办理中。田伟称,沈家近来不断影响采石场正常生产经营。 草街镇党委书记蒋定平称,田伟和沈光玉到目前还没有就土地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采石场开工政府是知道的,因原承包人的采矿证还在有效期,田伟可以继续使用。 昨日,合川市土房局副局长姜小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采石场确上报了相关材料,因涉及纠纷而没办理相关证照。采矿的基本手续为临时土地使用证和采矿许可证,没有这两证,属于无证开采,任何部门无权同意开工。转让、买卖采矿手续是违法行为。按《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规定,该采石场属非法采石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停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至少万元以上罚款。 (记者 李伟 实习生 刘亚楠)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