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撤生父结婚证 女儿状告乡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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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6: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三门峡讯 郑州一女士为撤销父亲的结婚证,将核发此证的三门峡市某乡政府告上法庭,昨日湖滨区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 魏女士家住郑州市,1991年7月24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某乡政府民政所根据其生父和继母的申请,向二人核发了结婚证。去年,其父亲和继母先后去世,为财产分割问题,她以生父和继母欺骗了乡政府民政所才取得结婚证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乡政府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乡政府民政所向魏某的父亲、继母核发结婚证,只是确认了二人的婚姻关系,对她与父亲的关系及继承等权利、义务并未造成实际影响,且魏的起诉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遂裁定驳回她的起诉。 (记者 甲蕤) 线索提供 传新 丽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