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19名“硕鼠”私设小金库挥霍公款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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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7: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武汉三月十一日电(周泽春韦玉国王立志)湖北省公安县房产局私设十多个小金库,十年间竟然将一千七百余万元人民币公款挥霍一空。今日,湖北省公安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据湖北公安县检察院指控,该县房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洪章自二000年至二00三年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七万元;向他人索取住房二套、现金十二万元,共计折合人民
据公安县纪检监察部门披露,一九九五年至二000年间,陈洪章指使王琪和财务人员,将应列入单位财务管理的资金不上收入账,而是设立账外账,金额达一千二百七十八万元人民币;此外,该局还设立“小金库”十三个,小金库总额达人民币一千七百余万元。这些资金已全部被挥霍一空,近半数用于吃、喝、玩、送以及乱补滥发和贪污私分。 公安县纪委、监察局发文指出:陈洪章等人身为政府官员,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奢侈糜烂,且面对确凿证据拒不悔罪,态度十分恶劣。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洪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其余的十九名涉案人员,十人受党纪处分,四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