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禁讨风风火火 哈市暂不对乞讨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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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7:5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针对部分人借着乞丐之名骗讨、强讨,甚至以乞讨为掩护暗地里做偷摸勾当的事实,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禁讨”,以减少流浪乞讨人员对城市的困扰。但记者日前采访得知,哈市目前还没有设立“禁讨区”的打算。
今年1月8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通告》,规定在公共场所强行讨要的行为可以实施治安处罚,在口岸、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重大活动场所、机关办公场所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不允许乞讨。而在哈市南岗区的秋林商厦、道里区的哈一百、道外区极乐街一带仍然有许多乞丐在行乞,5日,记者在秋林商厦一带看到,方圆百米之内,竟有近十名乞丐在乞讨。 对此,哈尔滨火车站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赵晓春说,自从《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后,有关部门遣送乞丐的职能不再有了,火车站对乞丐们的管理也只能是劝说他们离开,而往往是工作人员这边刚刚劝走,那边又来了,他们很为难。哈市救助站的副站长杨卫国说,按照严格规定,那些以乞讨为职业的乞丐,救助站没有对他们进行救助的权利。 对于外地城市开始对乞丐进行限讨区域的做法,哈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前不久他们也同有关部门就“禁讨”进行过探讨,但考虑到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依据,所以,“禁讨”一事至今没有定锤。(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