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下流短信构成性骚扰 北京首次判决精神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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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8: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2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不堪下流短信骚扰,闫女士将邻居齐先生告上法庭,索取精神赔偿3000元。11日下午,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判决齐先生赔偿闫女士1000元,这是北京市首次对此类性骚扰案件判决精神赔偿。 闫女士称,去年底,齐先生频频给她发送内容下流的短信。齐先生承认发送短信的行为,但他认为这只是开玩笑。
法院认为,齐先生发送淫秽性和威胁性的手机短信行为构成了性骚扰。(邹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