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林工程要过筛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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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0:57 燕赵晚报 | |||||||||
合格工程可及时兑现粮款 本报讯省林业局日前决定,对历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质量、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合同签订和政策兑现、林权证发放、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
省林业局在有关通知中指出,对不符合退耕条件的非耕地、不在册耕地、未承包到户耕地、休耕或弃耕地纳入退耕地还林的要坚决整改,重新调整地块,确保新退耕地块符合国家要求,并要补足造林面积,调整补助钱粮;对虚报、冒领钱粮补助的坚决纠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营造经济林比例超标部分一律按匹配造林对待,扣减已得补助和粮食;对退耕地营造经济林未采取水保措施的限期整改完善。 通知说,各地要制定补植补造工作计划,力争今年对已实施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补植补造,尤其要加大匹配荒山造林质量监管和补植补造力度。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补足造林面积,补齐应植株数,确保造一亩、成一亩。 通知还要求规范政策兑现程序,加快兑现进度。县级林业部门要及时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为粮食和财政部门提供兑现依据,确保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兑现粮款。粮款兑现特别是生活补助费兑现严禁村、组代领代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还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抓紧查明原因,尽早发放,对种苗费开支不合理或挪用的,要迅速纠正,确保种苗费专款专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