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亮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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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2:3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王玲记者丛治国)3月11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始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透明、及时地向社会发布信息。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由院政治部主任曲新光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大新闻事项,负责接受新闻单位记者常规性采访;新闻发言人的具体办事机构对外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据介绍,沈阳市检察机关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查办大案要案,大要案比例力争在50%;重点查办利用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和重组之机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案件以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