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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7月1日起抗菌药物必须凭处方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9: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冯晓芳)为保障人们用药安全,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和抗真菌药物,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不仅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造成了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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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规定,是为了帮助人们改变自我购买、使用抗菌药物的习惯,引导公众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要求本辖区内零售药店做好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准备工作。7月1日后不按规定销售的,一经发现,要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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